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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8月8日阳光卫视正式开播,同年9月获得广电总局落地许可。“阳光卫视”以开路不加密的形式通过亚洲3S号卫星传播。

  2002年,国家广电总局开始加强对境外卫星节目的管理,借助总局对鑫诺境外卫星电视平台的推广工作,“阳光卫视”在众多境外卫视机构中率先进行市场推广,至今在中国大陆已拥有1500多个鑫诺平台单位用户。亚洲3S和鑫诺平台共拥有终端用户近5000万。

   除中国大陆以外,“阳光卫视”节目信号还可覆盖香港、台湾、澳门以及东南亚等地区。 "阳光卫视"必须安装卫星接受天线和系统方可接收。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境外卫星电视用户必须统一置换到“总局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监管平台”,通过专用加密方式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阳光卫视应广电总局、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要求,所有中国境内阳光卫视电视用户必须置换到总局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监管平台,对此阳光卫视将全力支持国家政策,配合进行置换推广工作。

敬请国内境外卫星电视用户至当地的境外卫星代理处签署《阳光卫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频道节目转播授权协议书》,我们将 配合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您作好置换工作,保证您今后长期正常接收阳光卫星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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