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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式拆迁:开封上演

2008-07-12 21:40 【 】 点击数:649
公职人员本人在拆迁区域内的,要带头签订拆迁安置协议,逾期不签,停薪停职;有公职人员家属或亲戚在拆迁区域内的,公职人员要去做动员工作,过期不拆,停薪停职;没有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由各区政府分派本区的公职人员去承包动员(即包案),动员不成,停薪停职。



      开封上演“株连”式拆迁

      作为公职人员,为了不使自己受到父亲房屋拆迁的“株连”, 王天文无奈声称自己已经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

      “做不好家里的拆迁动员工作就不让上班,这不是搞‘株连九族’吗?”陈芳(化名)满脸愤怒地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反映。

      今年29岁的陈芳是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室的一名护士,她在这里工作了八年,是科里的骨干。然而,最近她的“工作岗位”不再是医院手术室,而是家里。

      6月2日下午4时,陈芳接到医院人事科下达的通知,要求她和另外两位同事“从今天起,停薪停职,全脱产回家做工作”。

      据陈芳介绍,所谓“做工作”,就是劝说父母尽快同意拆迁。

      护士遭遇拆迁“株连”

      陈芳的父母居住在开封市禹王台区医院后街,在护城河南岸,因为开封市元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在这里进行商业性房产开发,陈芳父母的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但由于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他们至今没有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拒绝拆迁。

      “房子是我岳父家的,我妻子根本不在那里住,凭什么要牵涉到我妻子的工作?”陈芳的丈夫郭伟愤愤不平地说。
不让正常上班,这让陈芳难以接受。她找到医院人事科去问,人事科拿出一份由医院办公室下达的通知说,“是院里决定的。”

      通知上说,接卫生局《关于加大公职人员拆迁工作力度的通知》,为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6月10日前完成公职人员拆迁任务,该院涉及的在职人员均要从6月2日起“停薪停职,全脱产回家做工作”。通知显示,该院共有三名职工涉及,其中就有陈芳。

      6月24日,陈芳的父亲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6月2日开始,开封市卫生局、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禹王台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家里做工作,说拆迁是开封市的大势所趋,劝他们早日签字,完成拆迁。

      “不是我们不配合,是他们补偿的标准太低。”陈芳的母亲武文英说。谈到因为拆迁而影响到女儿工作的事,武文英低下头来,显得无奈和愧疚,“闺女早就嫁出去了,没想到现在还会连累到她。”

      陈芳说,虽然自己6月2日被要求“停职”,但为了不影响工作,她还在医院悄悄上班。可到了6月16日,陈芳发现自己5月份的工资被停发,同时,科室领导好言相劝:卫生局每天下来检查,如果发现没停职,院里要被罚款5000元,院长要写检查,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为了避免麻烦,当天,陈芳正式停职回家。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搞拆迁‘株连’了。”陈芳说,早在2007年11月28日,为了让她回家动员拆迁,医院曾经让她“停职”过一次。那次,她被停职了四天,卫生局和医院的领导都到她父母家做动迁工作,后来此事不了了之。

      公职人员带头拆迁

      开封市位于河南省中东部,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曾经作为河南省的省会一度繁荣。

      然而,随着河南省省会西迁郑州,开封市逐渐衰落,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由此滞缓。近年来,随着“郑汴一体化”的实施,开封市看到了发展机遇,开始加快城市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这两年开封的建设力度很大!”开封市某官员介绍说。而由建设引发的拆迁问题也备受开封市领导的重视。

      采访期间,关于公职人员参与拆迁的问题,本刊记者多次听到有关部门这样解释:这是市政府的要求。

      据开封市某局退休干部刘某介绍,为了推进拆迁工作,开封市动员公职人员带头拆迁。公职人员本人在拆迁区域内的,要带头签订拆迁安置协议,逾期不签,停薪停职;有公职人员家属或亲戚在拆迁区域内的,公职人员要去做动员工作,过期不拆,停薪停职;没有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由各区政府分派本区的公职人员去承包动员(即包案),动员不成,停薪停职。

      据了解,这种工作方法从2007年底开始实施,开封市内22个拆迁项目涉及的公职人员全部参加,开封市主要领导也多次对公职人员带头拆迁工作提出要求,“每周都要开会强调。”

      据《开封日报》报道:6月20日,在开封市房屋拆迁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上,开封市市长周以忠指出,至今未完成公职人员拆迁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间的紧迫性,要亲自挂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6月27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会上,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局长李学耕通报了5月20日以来全市房屋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其中提到,继金明区等13家部门和单位完成公职人员户拆迁任务后,又有市交通局、市商业银行、开封大学、市委党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单位完成了公职人员户拆迁任务,“但至今仍有10家部门和单位未完成公职人员户拆迁任务。”

      此前,5月30日,在开封市“全市房屋拆迁工作专题会议”上,市长周以忠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拆迁工作进程,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对6月15日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区、部门和单位,市委、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实施诫免谈话。”

      据反映,开封实行“公职人员带头拆迁”以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强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涉及的公职人员人心惶惶、焦头烂额,他们一方面要忍受单位的“高压”,同时还要面对家人的“哭诉”,“恨不得找个地缝自己消失”。

      开封市某官员表示,公职人员带头拆迁,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起示范作用,推进拆迁工作进程。但让他们停薪停职、专门回家动员拆迁,就值得商榷,“毕竟,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

      为防“株连”父子“翻脸”

      据被拆迁户反映,和陈芳一样,遭遇拆迁“株连”的公职人员,在开封市各个区都普遍存在。他们有的顶不住压力,说服家人签订了协议;有的“动员不力”,至今被停职在家;还有的为了保住工作,无奈宣布和父母脱离了亲属关系;也有人因为单位效益本来就不好,这次索性辞职。

      家住鼓楼区的刘俊华有60平方米的门面房在拆迁区域内,因对补偿安置标准不满,她也一直没有签订协议。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此事竟然影响了自己儿子的工作。

      刘俊华的儿子张某今年25岁,在顺河区上班,5月下旬开始,张某被区里停薪停职,安排回家做家里的动迁工作。由于动迁工作进展缓慢,张某至今没有恢复上班。

      开封市卫校退休人员李某,价值50多万元的房子被要求拆迁。李某身体不好,家里收入极少,全家都靠他的工资吃饭。当初,因为没有及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他的工资被单位停发,单位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也受牵连遭“停薪”,单位说,如果再不签,就彻底开除他,扣发其医保。

      为了不使昔日的同事因自己受牵连,也为了家人以后的生活,李某最后被迫签订协议,同意拆迁。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李某是哭着签字的,“50多万元的房子只‘卖了’30多万元。”

      开封市文化局退休职工王平安的住房位于龙亭区杨家湖南岸,面积80平方(含车库),属于一类拆迁区。2006年4月份起,开发商未经王平安一家同意就单方面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每平方米估价800元。

      “太低了,我们当然不答应。”王平安的女婿段大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们这里是一类拆迁区,周围同等条件的房价是每平方米3000多元。”

      王平安的儿子王天文(化名)在开封市文化局下属某图书馆上班,单位也找到他让他回去做父亲的工作。

      作为公职人员,为了不使自己受到父亲房屋拆迁的“株连”, 王天文无奈声称自己已经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了,“很多年都不和家里来往了”。

      从此以后,每当有人问起自己的儿子,王平安都无奈地说“我们没有儿子”。儿子王天文也不敢公开回家了。

      据反映,还有部分公职人员为了免受“拆迁株连”,被迫夫妻“假离婚”。

      据被拆迁户反映,除了上述几个单位,公安局、税务局、开封日报社等单位都有公职人员受“拆迁株连”的情况,很多人至今都没有恢复上班。

      按政府的规定办事

      6月24日,本刊记者来到相关单位进行采访。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尚跃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们是根据政府的要求,协助做好拆迁工作, “我们是政府办的,当然按政府规定办事。”

      尚跃军说,城市要发展,要改善市容面貌,就需要拆迁。拆迁方和被拆迁户之间肯定有很多问题,有的问题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双方需要沟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做好拆迁工作,政府就要求,拆迁户家里有公职人员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要协助做好这项工作,“政府有拆迁办公室,负责怎么拆迁,补偿多少等,我们只是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政府也满意,拆迁户也满意。”

      尚跃军告诉本刊记者,他们医院共涉及五名职工,目前已经做好了三名职工的工作。市里也很重视此事,每周都要开会,各级领导都在做这项工作,“我们(卫生)局长都到过她们家。”

      在开封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尚新涛对《瞭望东方周刊》称,作为开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老城区改造等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很受政府重视,为了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对于拆迁户涉及公职人员的,市政府就要求其主管部门协助做好这项工作。”

      本刊记者提出查看政府的相关文件,尚新涛表示:“没有文件,都是开会时决定的。”

      尚新涛否认卫生系统内有职工“停薪停职”现象,称只是要求各单位“要给职工提供一些时间,让他们回去做工作”。与此同时,尚新涛还否认卫生局曾向下属单位发过书面通知。

      然而,本刊记者通过有关渠道得到了一份5月30日由尚新涛亲笔签发的《市卫生局关于加大公职人员拆迁工作力度的通知》。

      这份被要求传真至“一院、二院、三院、四院、卫校、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通知》明确要求:下周一起,各单位涉及拆迁的公职人员一律停薪停职,全脱产回家做工作,包案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投入此项工作中。下周起每天下午3:30前,将各单位工作进度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市卫生局将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到各单位检查涉及拆迁公职人员的停职情况,发现没有停职的要进行相应处理。

      看到本刊记者拿出的这份《通知》,尚新涛以“家人病了”为由,匆匆结束采访,起身离开。

      随后,本刊记者又来到开封市政府采访。在二科(城建科),工作人员称主管副市长王学杰外出开会,并答应第二天上午给本刊记者回复。然而,截至发稿时,本刊记者始终没有接到开封市政府方面的任何回复。

      拆迁工作并不顺利

      开封拆迁为何会“株连”公职人员?被拆迁户为何不愿签订协议?本刊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2008年开封全市拆迁项目共计22个,其中接转2007年及以前遗留在拆项目13个,2008年审批开工项目九个。目前,水系二期工程A地块房屋拆迁工作,向阳路、晋安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工作和滨河路环城绿化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作已完成,尚余拆迁项目19个。

      截至目前,这些项目的拆迁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

      来自开封“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的消息,截至6月19日下午五时,全市19个拆迁项目1407户剩余被拆迁户中,共有425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剩余户982户。据此推算,目前这些项目的拆迁协议签订率仅为30%。

      据拆迁户反映,市民们普遍支持老城区改造等城市建设,都期待改善生活环境,也都希望开封市建设得更漂亮。但是,“需要保障我们挪得起、走得动、有房住。”现在,因为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没做好,市民们不敢轻易签协议,他们担心将来的居住、生活问题,甚至担心“越拆越穷”。

      据了解,在这些拆迁补偿安置中,有关部门规定,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或异地产权调换安置,而不能选择“原地回迁”等市民强烈期待的方式。

      在货币补偿方面,被拆迁户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他们不能得到同等价值的补偿。其中,大家对评估也有意见,“评估公司的选择根本就没经过我们同意,也没有公示。”

      例如,陈芳的母亲武文英就对自家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我们133 平方米的房子,加上所有的附属物,他们只给11万元,按现在的房价,只能买30平方米 房子,我们怎么住!”

      龙亭区青云街3号被拆迁户徐素琳则对评估标准有异议,她说,根据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户房产价值的评估,要参照同等地段、同一时期、同等用途房产的市场贸易价,且按每年公布的房产市场价进行评估,而开封市在2003年以后没有公布房产市场价,拆迁依据的评估标准也由此骤降。

      在异地产权调换安置方面,被拆迁户也反映有关部门存在“欺诈”行为。龙亭区的段大强反映,拆迁办在要求他岳父拆迁时,曾带他们到郊区看安置房。在那里看时,对方说“一到六楼都有,随便挑”,等回来以后,又说没房了,只有六楼顶层的。

      有一次,对方还许诺将他们家安置在“59号楼”里,谁知他们一打听,根本就没有“59号楼”,对方所指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墓地。“他们就是要骗大家尽快签字拆迁!”段大强气愤地说。

      据反映,因为没有按时签订协议,部分被拆迁户电线、电话线被人偷偷剪断,自来水管被人破坏,“一个月水表走了300吨。”还有人反映,开封市还存在暴力拆迁等问题,曾经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被拆迁户反映,政府给的补偿安置标准太低,群众都不肯签订协议,拆迁进度异常缓慢,“这也是他们不得不动用公职人员参与拆迁的原因。”

      相关链接

      2003年7月,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项目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否则要受“停薪停职”,甚至“下放到边远地区”,全县一度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经媒体披露后,嘉禾县“株连式拆迁”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之后,嘉禾县委书记、县长被撤职,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8年1月,江西省丰城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之后,在这场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停发工资。

      同样是在2008年1月,安徽省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也实行“拆迁株连”政策,一些低保户甚至被警告说,如不签拆迁协议就不能办低保;一些市民到信访部反映拆迁问题,遭到警方拘留。


作者:金明大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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