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案在法律界也引起广泛关注。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的著名法学家张思之亲自在该案的辩护词上做出了283处批改。
同时东兴村数百村民向本溪市法院提交了一份联名信,要求公正审判张剑。
王才亮:法律需要案例来诠释,让老百姓知道呢,我还是有这个权利的,我有这个自卫权。我想更重要的,是给很多拆迁人,给他们一个警示。
2009年9月4日,本溪中院判张剑犯故意伤害罪,但认定张剑是面临不法侵害,不得不采取自卫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杀人后又有自首行为,判处张剑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张剑母亲:那心情,当时像开一扇窗户似的,老百姓鼓掌,那声音那个响亮劲,那真的,怎那么齐呢,哗哗就开始鼓掌。
截至9月15日,本溪检察院未予抗诉,法院对张剑的判决正式生效。张剑回到了寄居的亲戚家。
张剑:都没有想到能出,我在看守所里,把我到监狱用的被和褥子都做好了,还有那些衣服什么,我都洗完了,就准备到监狱里。
王令接受采访
张剑案辩护律师之一 王令:出现这种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这种判决,有利于公民,或者有利于民众的这个判决,本身就是不容易。在张建案之前,被拆迁人,从没有获得过这样的判决。
张剑邻居:帮助我们老百姓,这解决多大问题,还有多少家没解决呢。
邻居老太太:替老百姓伸冤。
张剑邻居:这小孩从扒房子开始,就一直看到的。
邻居小孩:咱们刚走,他就拿挖土机,给咱们那个房子扒了。
王才亮:现在的拆迁,不是在拆房子,而是在拆共产党的党旗,在迁共和国大厦的基石。这种伤害是深深地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创伤。我都倒希望,在他长大以后,能看到社会是个和谐的局面,他把这种仇恨,把它遗忘掉。
这些年,围绕拆迁,在中国大陆上演过太多的人间悲情。张剑被视为一名幸运者,有评论称,这个判决结果至少在司法实践的层面,有效破解了被拆迁户自力救济方式和程度的司法难题,敲响了当下中国各地暴力掠夺式拆迁的警钟。